国外媒体喜欢把高通惜败中国反垄断审批,与中美贸易战联系起来,但高通自身也应该反省、评估、调整在中国的合作伙伴关系的策略
美国高通公司最终放弃了以440亿美元收购荷兰芯片公司恩智浦(NPXP),并为此付出了20亿美元的分手费。中国反垄断执法部门迟迟未能为该案的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开绿灯,对高通是重大的打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4月起,行使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执法)认为,“高通最新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方案仍旧无法消除反垄断的担忧。市场评估结果表明,高通的最新方案不能解决竞争担忧。”
国外媒体喜欢把高通惜败中国反垄断审批,与中美贸易战联系起来。英国金融时报(FT)刊发的一篇最新文章写道: ”对于高通而言,仅仅吸取经验和公关层面的教训已经不够,因为它已沦为中美贸易战的一颗棋子。“ 但笔者认为,高通自身也应该反省、评估、调整在中国的合作伙伴关系的策略。
因为高通可能长期忽略了一点,即中国手机制造商对其专利授权定价的抱怨,而这可能才是导致高通收购案未能通过中国反垄断审查的真正原因。发垄断部门的调查取证收集了来自中国业内的担心:高通在并购完成后,是否会对恩智浦所有的专利对外收取专利授权费用,甚至拒绝其它企业使用这些专利呢?如果高通收购恩智浦之后,要求根据整车价格收取专利费用呢?
其实,作为全球通讯技术的翘楚,美国高通公司不是第一次经历中国的反垄断调查。2014年高通反垄断案的焦点正是高通的专利授权的收取标准。2015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针对高通的手机专利授权行为,裁决高通违反了反垄断法律,处罚9.75亿美元,创下了中国反垄断罚款的最高纪录。
前车之鉴,历历在目。上一次国家发改委针对高通收集专利授权的反垄断处罚,与本次高通收购荷兰恩智浦的反垄断并购调查,案件性质虽然不同,但围绕高通的专利授权费用的行业关切是相通的。
高通公司的经营收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芯片的销售,二是按整机价格抽成的专利授权费。2015年国家发改委认定:“高通公司在坚持较高许可费率的同时,以超出高通公司持有的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覆盖范围的整机批发净售价作为计费基础,显失公平,导致专利许可费过高”。最后,国家发改委在《处罚决定》中确认了“高通公司不得在坚持较高许可费率的同时,以整机批发净售价作为计算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基础”。
早先,中国厂商每生产一台手机,就要将出厂价的5%付给高通。业内普遍认为,高通以其特殊设计的商业模式保证了自己专利收益的最大化,手机厂家的利益被侵占了。其他受到业内诟病的高通专利规则还有: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许可、将专利许可与销售芯片进行捆绑,以及拒绝对芯片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许可。
2015年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反垄断调查及裁定,对国内通讯产业的发展意义深远,高通公司以整机计算专利收费费率的模式被改变。这起案件也被认为是中国反垄断领域与国际接轨的一座里程碑,在遭受国家发改委的调查之前,高通公司曾分别在欧盟、日本和韩国遭受反垄断调查。相形之下,中国的反垄断调查涵盖范围更广、处罚力度更大,国家发改委经受住了重大案件的挑战,也可能对其他国家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产生判例式的影响。
自2008年颁布以来,中国的《反垄断法》无论在立法还是监管执行,都是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的经验。而如今,高通收购恩智浦这一世界级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再次展现了中国监管部门运用专业和法律工具的能力,以及中国监管部门正在全球并购交易中拥有的愈发重要的话语权。真可谓是师夷之长技以制夷!
与此同时,国际上反垄断政策的焦点,已经从过去的维护价格竞争,转向塑造行业公平竞争环境和促进创新。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创新既是竞争的结果,也是新一轮竞争的开启,正如高通并购案向我们所启示的。